
这些细节无疑为“六千万美元”的版权费真实性增添了注脚。若此数属实,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堪称大获全胜。公开报道显示,国际足联最初向总台报出的价格高达两亿五千万至三亿美元。对比而言,2010年与2014年两届世界杯版权打包费用为一点一五亿美元,2018年与2022年两届则约为三亿美元。这意味着,本届世界杯的转播权价格几乎翻倍,远超总台预期,谈判一度陷入僵局。国际足联虽后将价格下调至一亿两千万至一亿五千万美元,但仍远高于总台六千万至八千万美元的心理价位。因此,六千万美元的成交价,可被视为一次辉煌的胜利。
由此引出一个问题:为何在2018年与2022年两届世界杯总台愿意支付约三亿美元,平均每届一点五亿美元,而本届却仅愿花费六千万至八千万美元?并非因为中国男足的表现,毕竟前两届他们亦未晋级。根本原因在于生意经:购买转播权是一项成本与收益的考量。卡塔尔世界杯因大量比赛在北京时间黄金时段开球,便于广告招商,而本届美加墨世界杯则多集中在北京时间凌晨二点至上午十点,广告价值大幅缩水,导致“食之无味弃之可惜”。总台下调预算,实乃明智之举。
那么,以六千万美元出售本届世界杯转播权,国际足联是否是谈判中的输家?是否吃了亏?答案是否定的。国际足联同样是赢家。
从经济学角度看,一场足球比赛如同“共用品”,其边际成本为零,即增加一份供应的成本为零。转播权设置的意义在于收费,以隔离不付费观众。对国际足联而言,每多卖出一份转播权,即多赚一份钱,而无需额外成本。与谈判破裂相比,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达成协议,至少为国际足联带来了六千万美元的额外收入,何乐而不为?此乃其一。
除了版权收入,赞助权益和市场营销授权收入也是世界杯的另一大支柱。据悉,本届赛事已有海信、万达、蒙牛、联想、泡泡玛特等企业投入超过五亿美元的赞助。若无转播协议,中国数亿球迷将无法在家门口观看赛事,赞助商的营销活动将大打折扣,商业利益受损。这不仅影响本届赛事,更可能打击中国企业对未来世界杯的赞助热情,从而波及2030年及更长远的赞助与营销收入。须知,上一届卡塔尔世界杯,包括万达、海信、蒙牛、vivo、Boss直聘、雅迪等在内的十余家中国企业,累计赞助总额高达13.95亿美元,中国因此首次成为世界杯最大金主。显而易见,国际足联深谙版权收入与赞助收入孰重孰轻,采取“放下身段以求合作”,实乃“放长线钓大鱼”的策略。此乃其二。
诚然,无利不起早。市场交易的本质在于互利共赢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国际足联的签约,以及联想在此过程中的积极斡旋,都源于各自的利益考量。
关于国际足联为何对不同国家销售转播权采取不同定价策略,例如美国(英语4.8亿美元、西班牙语4.65亿美元)、加拿大(3000万美元)、墨西哥(4000万美元)、法国(1.5亿美元)、德国(1.2亿美元)、意大利(8000万美元)、日本(2亿美元)、韩国(1.25亿美元)等,这并非“歧视”,而是一种精明的定价策略。国际足联作为垄断者,通过“价格分歧”策略,即向不同顾客以不同价格出售同一商品,以最大化自身利益,尽可能榨取消费者盈余。实施此策略的关键在于区分顾客,因为同一市场内消费者不会愿意购买更贵的商品。转播权因语言和国别的天然区隔,极易实施“价格分歧”。
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签约后,国际足联秘书长马蒂亚斯·格拉夫斯特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:“中国足球的未来非常光明。女足国家队已经获得2027年巴西国际足联女足世界杯参赛资格,而且相信男足国家队也会很快获得参赛资格。”此番看似真诚的祝福,实则折射出其背后深厚的利益驱动。
2026年5月18日

